“哈哈哈”
周围五米之内,堆积着一个个熊人的尸体。这种强烈的报复感,让闫风翔在恢复意识的一刻,开始放声大笑。
他知道,自己这辈子值了。在魔化过后,恢复意识同时,他全身上下已经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力量。他也知道,在短暂的瞬间之后,会有大批熊人聚集在他周围,会活生生将他吞进腹中。
然而,等待他的,不是熊人,而是快速冲过来的那个何稼轩。一直手紧紧的抓住了他的胳膊,快速的向不远处陡峭的山坡奔跑过去。
那前进的道路,在短短的几十秒之前,已经被何稼轩用手雷以及闫风翔魔化后的杀戮,硬是打出了一条血色的通道。熊人见到闫风翔魔化结束,刚要一冲而上将他分尸,致命的枪声开始不断的响起。
这个时代人类的力量给于何稼轩震撼,但是同样,当何稼轩端起自动步枪开始定点清除时,那武器的威力,也足矣让熊人的脑袋开裂,这无形之中何尝不是一种威慑呢?
还在处于发呆阶段的闫风翔,随后觉察到,这个看起来力量并不强大的神族,在让奇迹发生。
奇迹,在何稼轩认知中,那只是身处绝境的一种自我安慰。他从来不期待奇迹,他更愿意用自己的力量来创造奇迹。哪怕是在未知而有强大的陌生世界中,他依然秉持着自己的信念。
在短暂数秒中过后,逃跑的两人的身体,已经在陡峭的山坡上快速的向下翻滚。何稼轩下意识的用双臂护住了头颅,至于闫风翔,他心中只有听天由命了,不过他已经知道,这个时代的人类身体,明显的强过他们那个时代太多。
这时,他开始意识到,他们那个时代灭亡,是因为人类异变为丧尸。而丧尸的身体力量、速度已经远远超越了人类,而他现在面对这些人,十有八九是丧尸历经万年时间进化而来的。
已经顺着山坡滚出了一百多米的二人,被一颗岩石的阻挡而停顿下来。而山坡上,已经有几十名熊人开始冲着他们的方向前进。
是前进,而不是冲来。毕竟,陡峭的山坡,稍微一加速,就会立刻形成向前翻滚的姿势。蛮人们,这点道理还是知道的。不过,今天绝对不是他们的幸运日,慢腾腾移动的速度,让已经在翻滚时摔得浑身是血的何稼轩几乎笑出声音来。
这仅仅一百多米的距离,如此缓慢的速度。世间之中,还有什么标靶比这更容易打呢?何况,那一个个巨大的身躯,此时成为了他眼中最理想的标靶。
身上的突击步枪,是人类当初面对丧尸的特种枪械。在加大弹夹容量时候,又使用了无弹壳子弹,更是让一个弹夹之内子弹容量达到了五十发。
靠在岩石上,连准星都不用瞄的何稼轩,把突击步枪调制到单点射。他这位曾经特战大队的优秀射手,每次扣下扳机,都会准确命中一个熊人的头颅。就算偶然遇到力量在初阶三层的蛮人,一枪击中头部就算未能毙命,但丧失掉战斗力也是肯定的。
他的身上有六个弹夹,也就是三百发子弹。根据之前观察,山坡之上的蛮人约有一千之多。但是,又能如何呢?
何稼轩相信,这些丧尸所进化的新人类,前身也是人类。必然会保留人类的一些瑕疵,比如说在他们依次的向下前进时,他每一枪击中的熊人头颅都是最前面的几个。这叫枪打出头鸟,又凭借他快速射击的能力,能在几秒钟之内迅速解决头一排向前的熊人。
一时间内,形成了一个僵局。熊人面对着这种未知的武器,在他们眼中好比是一种强大的魔法攻击。他们站在山坡顶端,不甘贸然前进。而何稼轩干脆,只打出头的,你们不动,便刚好来节约弹药。
“神使大人,为何您不瞬间消灭这些蛮人?传说中,神明都有毁天灭地的力量啊!”
“因为我的力量被上神封锁,一旦揭开,整个世界会被灭亡。”
“神使大人在力量封锁下,还能拥有如此法力,真是我魔族之大幸。”
“嗯,废话说完了,就闭嘴。我发功时候,需要安静。”
这时的闫风翔已经深深的被眼前的神族所震撼,还非常懊悔的恼怒自己竟然一度怀疑神使大人力量的软弱,他老人家只是怕展现力量时候一不小心毁掉整个世界,才刻意封锁起来的。还有,就是封锁力量的神使大人,竟然还能给在这么远的距离通过神器,一次次的让最强壮的魔人致命。要知道,就算拥有高阶段位的高手,很可能也无法在这么远的距离控制力量。
而此时的何稼轩,在努力的压制自己捧腹大笑的冲动,好以此来保持自己“神使”的尊严。他不知道什么原因,能被误认为神族。但是,他知道,在这未知的世界中,他独自一人面对各种强大的力量,单凭这几百颗子弹,是远远不够他活命的本钱。刚好被误认为神族,那就将错就错,说不定不但能保命,还能能创出一片天地。
这时,他们身后的天空突然响起一阵阵的长啸。闫风翔脸上明显露出兴奋之情,激动的说道“神使大人,我们皓空部落的援兵来了。”
这时的何稼轩听到这个消息,顿时整个精神也放松了下来。也就在他短暂的放松之时,由于刚才为保命,已经摔出太多伤痕的身体,已经到了极限。毕竟,沉睡了万年的时间,身体的状态还没有恢复到最佳状态。
一口鲜血喷出,眼前一黑,整个人陷入了昏迷的状态。
魔族的控制区域,主要存在于大陆的南方。而闫风翔所在的皓空部落作为魔族七十六部落中最为弱小的一支,恰好处于魔族区域的最北端。而大陆北方的位置,则是兽族的控制区域。
魔族与兽族之间,在近五百年来的时间,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争,但是小规模的摩擦倒是从来不曾断过。像皓空这样的魔族一支弱小的部落,就算被兽族所灭族,在魔族的皇族看来,也仅仅是一场小小边境摩擦,根本不会引起太多的注意。
皓空部落,本身族人历经多年的战争后,数量也不过三万之多。而且,族人的三分之二已经被蛮人所消灭,或者准确的说,三分之二的族人被蛮人当作食物所吃掉了。剩下的三分之一中,抛去老弱妇孺,能够上战场的,已经不到三千了。
“是和部落共存亡?还是趁早带着儿子闫风翔跑路,作为长老毕竟还是私留着不少的财宝。”身为部落长老的闫康,最近一直在这两者之间的选择上困扰自己。
此时看着昏迷在床上的何稼轩,在绝望的内心中又产生了一丝光明。一百六十岁的年龄,在新人类世界中,也算是一个老人了。皱纹,处于在灭族的危机之下,更加的深了一些。满头的白发,充满了岁月的沧桑。但是,他那双红色的眼睛下,彰显着睿智,还有多许的那种政客才有的精明。
“风翔,你可确定他是神族?他的眼睛真的是黑色的吗?他的力量明明还达不到初阶一层。”
身为部落的长老,虽然只拥有中阶第一层的力量,但一百六十岁的年纪的经验,他能判断出,儿子口中的这位神族,是真的很弱。
“父亲,孩儿确定,他拥有一双黑色的眼睛,并且不断的使用神器发出强大的攻击力。您看,这是他身上所佩戴的神器。”
他在说话的时候,小心谨慎的拿起那把突击步枪递到了他父亲面前。而何稼轩在昏迷之前,下意识的把抢的保险关掉了。无论他们怎么扣下班机,半颗子弹也是射不出来的。这,更加让闫风翔认定了,这只是神族所能持有的神圣的法器。
这时的何稼轩,表明上始终处于昏睡的状态。但这时的他,早已醒来。时刻身处未知世界的他,并没有睁开双眼,而是静静的聆听着身边这对父子的对话。
这时,他心中早已想好了对策,那名老者显然不是好忽悠的主,不过,那又如何呢?
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,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。”
何稼轩在睁开眼睛之前,用尽量低沉的嗓音,念出了顾城所写的这首短暂而又经典的诗。
因为,之前他听到过闫风翔在看到他第一眼时候,口中所念的“黑夜赋予他黑色的眼睛,他却用它来寻找光明”。在冷静下来后,他脑海中迅速想起,这句话竟然和顾城的诗惊人的一致,只是用第一人称换为了第三人称。是巧合?不,绝对不是。为什么自己会被称为神族,具体的原因不清楚,但是何稼轩隐约的感觉这和人类有着某种相关的联系。
而这时,长老闫康顿时不在怀疑他神族的身份了。因为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,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”这句话,就是当初神族在和魔族一脉的皇族交流中,所传承的神言。整个魔族之中,除了皇族之外,也就各个部落长老才能得知。
“您果然神的使者,前来拯救我皓空部落。”